此二

同行几载,外人莫猜莫拆

大半夜看小说真是给自己找虐。
喜欢到底是个什么感觉?喜欢得太过是一种固执,那生活应该是个十分严肃的状态;然而,要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什么可以值得喜欢的事,那好像活了这么长时间也挺悲哀。
看那种现实向的文,就能给自己分分钟虐死。为什么就是不能在一起,为什么总是有那么多阻碍,就仅仅是下半辈子的生活都必须得看着日子数着过,即好像不死一会就不知道珍惜一样。
人总是很贪心,有了这个就会想那个,考了九十分就想考九十一,不考个八十九从来不知道九十分有多好。
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挺好,因为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得不到更痛苦。
看到书里两个男人因为社会和家庭没有办法在一起,真是觉得难受。可这就是现实,难道换成一男一女就不会有这些烦恼吗?怎么可能没有,但是男人和男人就是更多了一层阻碍。虽然更多的要承认男人在生理方面和女人的差别不是一星半点,男女的互补可能是人类发展下来最有效的办法。
但是那又如何?难道说别人告诉你吃苦瓜好,你就要吃一辈子成天吃顿顿吃不停地吃吗!别扯了,谁都不愿意。现在那种感觉就是别人都吃米饭只吃米饭从来不吃别的,你突然吃了别人见过但是就是没下过口的面条一样,别人会找一堆面条不好的地方来告诉你,吃!面!条!不!对!
可是万一人家就是铁了心愿意吃面条,愿意承受一切后果怎么办?
说实话,我不知道怎么办。
有多少人是真心实意的想让你别吃面条是为了你的身体,很多人不过就是随风附和,说说而已。
我不知道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如何平衡,无关性别。
那天看刑法的时候,就是真的不明白,为什么男人强奸男人就不算强奸,就没有明文规定要给他判什么罪,有伤就判故意伤害,没伤就判无罪?难道从一个直男的角度来说,被一个同性的人侵犯的心理压力就会比一个女人被强奸来的心理压力更小吗?
为什么国家就是不允许同性婚姻合法?是出于人类发展过程中的公序良俗吗?还是因为什么社会的很多人还是接受不了?
我现在刚刚接触法律的学科,并且我的成绩不出色,我在这方面还很幼稚,我只能从一个还没有正式接触社会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真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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